[謎題]
如何避稅?房地產企業預購住宅收入發生的已繳納營業稅、附加費、耕地稅率等稅費,在取得預購住房收入時,是否可以在當年企業個人所得稅前扣除?
[解決方案]
《企業所得稅法》第八條明確規定,企業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適當費用,包括生產成本、費用、稅金、傷亡和其他費用,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。根據國家研究所的說法
《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辦理個人所得稅的必要性》(國稅發〔2009〕31號)第十二條具體為:企業發生的跨期費用、銷售開發產品應納稅生產成本、營業稅及附加、農用地
允許當期按時扣款。
因此,營業稅及附加和農業用地相關的應納稅所得額發生在本年度
,允許在當期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