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43類的商標已經注冊在30類和35類。我算不算侵權?
我在2003年注冊了夏姬面包店的商標,現在已經被惡意注冊了30和35類。其實我其實經營了20多年。現在他為了侵權起訴我,我是侵權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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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你用過30和35類商2113嗎,如果用5261,你就是侵權;因為你只注冊了4102和43類,而且你不是知名商標,1653你只能使用你注冊的43類商標。如果這個商標是馳名商標,但是對方申請認證,你在他之前注冊使用,可以繼續使用43種商標,不算侵權一般來說,注冊了可以得到什么樣的保護。如果你使用其他類型和其他注冊,你將在侵權
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