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種程序是當事人申請取得、變更、轉讓、注銷或者撤銷商標專用權。申請人學習和了解《商標法》和《商標法實施細則》的相關規定,以及商標注冊機關的相關要求,對于商標注冊申請人依法申請并及時獲得權利是非常有益的。
1.商標申請書件(含商標注冊、續展、轉讓、變更、補證、注銷和撤銷申請書)應用鋼筆或毛筆填寫,提倡用打字機打印;文字書寫必須合乎規范,字跡工整、清晰。 2.隨同申請提供的商標圖樣必須清晰,便于粘貼,使用光潔耐用的紙張或用照片代替,長和寬不大于10厘米,不小于5厘米;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,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;申請卷煙、雪茄煙商標,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時所需大小相同。
3.商標申請書、委托書必須加蓋申請人的章戳、申請人名稱及章戳應當與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完全一致;申請書和委托書上還須加蓋代理人章戳;對于國外申請人。要詳細填寫中英女企業名稱和地址;委托書可由企業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簽名。
4.一份商標申請書中只能填寫一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項目,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應當依照《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》所列的具體、規范名稱填寫。
5.申請書和委托書所填各項不得隨意改動;如確需改動的,應當在改動之處加蓋代理人或甲請人章戳,或由修改人簽名。
6.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;申請手續齊備并按照規定填寫的申請書件,編定申請日期和申請號,發給受理通知書;申請手續不齊備或未按規定填寫的申請書件,不予受理。
申請手續基本齊全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,但需要補正的,商標局通知申請人或者代理人補正,申請人或者代理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,按照規定的內容補正,并退回商標局;逾期補正并退回商標局的,保留申請日和申請號;逾期不改正或者不改正的,予以退回,申請日期不予保留。
7.商標注冊申請書件應當使用中文;外文書件應當附送中文譯本。
8.各項申請都需按規定交納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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