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田區福田區
促進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
申報時間:2019年8月13日-2019年8月30日
主管部門:福田區委宣傳部
申請人:福田區內外文化體育企業,活動場所為福田區。
聲明對象
在福田區舉辦的公共文化體育活動、文藝創作、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、國際惠州及交流項目、社會科學研究、引進世界冠軍和文化名人相關工作、支持區內群眾文化體育隊伍、研究論證文化體育設施、文化體育活動和公共文化體育需求、區內民辦博物館支持等公益宣傳體育項目。
申報條件和資助金額
1.申報主體:區內外依法注冊的文化體育企業和社會組織;(福田區外注冊的企業也可申報,活動地點可設在福田區)
2.申報項目計劃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實施。
3.申報項目前期工作已經完成,能夠提供詳細可行的工作計劃;
4.與場地或項目的其他惠州方簽訂相關協議或達成惠州意向;
5.申請資助文藝精品創作的單位和個人,應當是在福田區注冊的文化企業、生活在福田的社會組織或個人。
6.補助金額:根據項目評級等級的差異進行補助。
7.可操作項目:區域文化體育活動,包括藝術展覽、展覽、文藝活動、讀書贈書活動、文體(文化)品牌建設、文化藝術節、民間傳統體育賽事、公共文化展覽、文化講座和文化沙龍、社區公共文化體育活動。